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總分值為100分,當場公布成績。結構化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能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
報考崗位要求專業面試的考生,除參加結構化面試外,還需參加專業技能面試,總分值100分,專業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能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這部分考生面試成績的計算方式為:面試成績=結構化面試成績×40%+專業面試成績×60%。
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應寫出書面報告,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面試的時間、地點等另行通知。
(四)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方式
考試考核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五、體檢
體檢人選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若最后一名體檢人選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時,依次按筆試總成績、專業科目測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由縣人力社保局統一組織。體檢項目、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要求,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疑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縣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復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復檢)。因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經縣人力社保局研究同意,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只作一次性遞補。
六、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縣人力社保局組織其主管部門及用人單位,對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學習(工作)表現和其提供的基本情況,以及有無需要實行崗位任職回避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做出考察結論。同時,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因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空缺時,經縣人力社保局研究同意,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只作一次性遞補。
七、公示
考試、體檢、考察合格者,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縣人力社保局按相關規定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準考證號、考試考核總成績,擬聘單位等。
八、聘用審批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者,由用人單位與考生簽訂就業協議書,并負責組織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送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報縣人力社保局審批并報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