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
考試考核成績、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時間、體檢等有關事宜,可登陸榮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查詢。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榮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準考證號、考試總成績、擬聘單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審批手續,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按《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重慶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應福利待遇。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招聘人員須在我縣服務5年以上,未滿規定服務期者,取消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并承擔相應責任。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確保招考工作的順利進行。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嚴格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榮昌縣人力社保局負責解釋。
附件:同意報考證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