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試
面試由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采取面試考官組集中面試、綜合評分的方式進行,成績按百分制計。
面試人員按照遴選崗位計劃人數與報考人數1∶3的比例限額,從筆試成績高分到低分確定。如遇某崗位進入面試人員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面試。本崗位計劃遴選人數如因筆試、面試環節出現缺考、違紀、棄權等原因致使進入面試人員達不到1∶3比例的(含直接進入面試的考生),直接面試的考生面試成績為70分及以上、參加筆試的考生總成績為60分及以上者,可按規定比例進入體檢,否則將取消該職位遴選計劃。
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報考人員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和《面試準考證》方能參加面試,未參加面試或未取得面試有效成績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五)體檢
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體檢工作。參加體檢的人員,根據報考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本崗位計劃遴選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工作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標準按照黔人發〔2005〕4號、黔人社廳通〔2010〕181號等相關文件規定執行。如遇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按本《實施方案》規定條件和程序,從進入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者列為體檢對象,如出現筆試成績也相同的,則對其重新進行面試,以面試成績高的列入體檢對象。
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
(六)考察
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將體檢合格人員按各職位計劃遴選數等額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考察工作要根據州委組織部等部門《關于轉發省委組織部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干部調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東南組通〔2010〕109號)文件要求,按發布考察預告、個別談話征求意見、審查檔案、了解廉潔自律表現及撰寫考察材料等程序進行。如遇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考察的,按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無遞補對象的不再遞補。
(七)公示
遴選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報考人員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確定擬遴選的人員,并在天柱縣人民政府網站及擬遴選人員原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