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招聘單位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修養、遵紀守法情況、學習工作實績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不予遞補。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應聘人員,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眾信息網以及重慶農業農村信息網站上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準考證號、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等。
七、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有關程序報市人力社保局審批,經重慶市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后,確定為聘用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為期半年的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八、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政策性強,要嚴格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執行;要自覺履行回避制度,接受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要嚴肅紀律和杜絕不正之風,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經發現,取消其考聘資格并對有關人員嚴肅處理。
本簡章由重慶市農業委員會負責解釋。
附件: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