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4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證明中的專業名稱應與畢業時發放的畢業證書中的專業名稱相一致);
2. 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要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參加“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項目的,要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原件和復印件;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一制作、教育部監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參加“社工人才百人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和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
3. 新就業的企事業單位的高校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出具相應單位(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其中區、縣級及以下事業單位的上述人員,須出具所在區、縣級組織或人社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
4. 公安機關、監獄勞教系統、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出具相應單位(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
5. 未滿5年最低服務年限的在職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人員),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出具相應單位(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其中區、縣級及以下單位的上述人員,須出具所在區、縣級組織或人社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
6. 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要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遞交材料地點:成都市草市街2號5樓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務中心四川省人社廳窗口,咨詢電話:86920616)。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7. 國家有其他特殊規定的,從其特殊規定。
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應在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折合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人員進入面試前需進行資格復審。復審合格人數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三)面試
經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憑本人有效身份證、面試通知書和有關證明材料參加面試,同時按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面試時間暫定為2014年1月10日至13日。面試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四)體能測評
報考森林警察職位的所有面試人員均應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不計算分值,成績分為合格與不合格。體能測評標準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執行。體能測評有三項,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體能測評合格者,方可進入下一考錄環節。
體能測評應在具備條件的學校等地點全封閉進行。體能測評的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由招考單位通知考生。
(五)考試總成績
面試(和體能測評)后,(森林警察在體能測評合格的人員中)根據招錄職位及名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折合總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折合總成績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若所有成績均完全相同,且擬進入體檢人數大于該職位錄用名額的情況下,則采取加試面試的辦法確定擬進入體檢的最后并列成績人員名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的人選。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進入體檢環節的人員,以及所有擬遞補進入體檢的人員,其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市本次公招其它單位達到面試開考比例的職位進入體檢人員(不含遞補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
考試總成績=筆試折合總成績+面試成績×30%(成績均不進行四舍五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