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選擇單位
未明確到具體單位的報考崗位由考生根據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選擇具體單位。
七、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人事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并按規定享受相應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八、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若有違反規定或采取弄虛作假手段獲取考試或應聘資格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嚴格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九、其他
本簡章由奉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聯系電話:56525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