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察工作參照成人辦發〔2004〕109號文件規定執行。未按時參加體檢或考察的,視為本人自愿放棄。
(三)體檢和考核合格的擬聘人員根據報考崗位,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由擬聘者選定聘用單位。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棄等出現的缺額,經龍泉驛區公開招聘引進“百千萬”人才領導小組同意,可在報考同一職位進入面試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七、公示、聘用及報到
(一)公示。對體檢和考核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龍泉公眾信息網、龍泉驛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公示期間及公示結束后本人放棄產生的缺額不再遞補。
(二)聘用。公示無異議經龍泉驛區公開招聘引進“百千萬”人才領導小組確認擬聘人員名單后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人員如系應屆畢業生,招聘單位應與其簽訂《就業協議書》并明確報到時應交驗的應聘資格條件中要求的證件和證明材料。擬聘人員如系在職人員,辦理工作調動手續。
(三)報到。公開招聘引進的人才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到單位報到。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因上述原因產生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四)試用。公開招聘引進的人才按照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有關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服務年限。公開招聘引進的人才在試用期結束后應在我區服務年限應不少于3年。未滿規定服務年限不得調離本區。
八、待遇
本次公開招聘引進人才按照事業單位聘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執行。
九、紀律和監督
公開招聘引進工作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聘用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為保證公開招聘引進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考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監督電話:028-84850987(成都市龍泉驛區第四紀工委、監察分局)。咨詢電話028-84846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