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縣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其政治思想、工作業績、現實表現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綜合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則在本崗位面試成績達到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前述體檢人選確定原則確定遞補人員。
(六)公示
面試成績等有關事宜,可登陸石柱縣政府公眾信息網站查詢。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石柱縣政府公眾信息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招聘單位、考核成績等。
在石柱縣政府公眾信息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七)聘用
經面試、體檢、考核合格且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石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渝人發〔2006〕68號以及重慶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管理,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聘用人員首聘期為五年,聘期內不得流動,否則取消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資格。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
五、紀律要求
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本次招聘工作由縣人力社保局、縣監察局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嚴格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石柱縣人力社保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