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河北農業大學2020年面向社會公開選聘工作人員80名,F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河北農業大學創建于1902年(清光緒28年),是我國最早實施高等農業教育的院校,河北省建立最早的高等院校,河北省人民政府與國家教育部、農業部、國家林業局共建的河北省重點骨干大學,教育部“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實施高校,教育部、農業部、國家林業局首批“卓越農林人才教育培養計劃”實施高校。
二、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在測評、考核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三、選聘條件、崗位、人數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能條件;
5、年齡應在45周歲以下(1974年07月03日以后出生),正高職人員(或與國內正高職水平相當的國外人員)放寬到50周歲,具有國家級人才稱號(院士、國家杰青、等)的專家學者年齡不限;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選聘人數和崗位條件
2020年河北農業大學擬選聘博士80名。具體要求詳見《河北農業大學2020年選聘工作人員崗位條件表》(附件1)。其中專業參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專業參考目錄(試行)》設置。
1、001-019崗位(24人)
需滿足本科階段學歷為本科起點。
2、020崗位(56人)
面向國內外知名大學及高水平學科點定向招聘高層次人才,不受專業限制,全年擇優選聘,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學建設高校(42所)、一流學科建設高校(95所),國家級科研院所,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可的國(境)外大學(科研院所),教育部評選的國家重點學科畢業的博士研究生。
(2)上述第(1)條規定院校及學科以外的博士畢業生:農學門類、化學類、生物學類、藥學類、食品科學與工程類、海洋化學、海洋生物學、生態學專業(方向)要求達到《河北農業大學人才引進辦法》(附件2)中“青年才俊”以上條件,其他專業(方向)要求達到《河北農業大學人才引進辦法》中“優秀博士(后)”以上條件。
符合招聘條件的港澳臺居民,均可報名應聘相應崗位,需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或取得祖國大陸承認的學歷。
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未滿約定服務期限的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在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失信被執行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此外,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四、選聘范圍
(一)選聘范圍。普通博士畢業生。
(二)選聘方法。選聘工作采取網上發布公告尋聘或到人才培養單位選人的方式,組織網上報名或主動邀請符合條件人員參加應聘。
五、選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選聘信息在河北農業大學網站(www.hebau.edu.cn),河北農業大學合作單位優秀人才網(www.youxiuhr.com),面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信息;同時通過各類招聘會現場、校園雙選會、網上招聘會等定向招聘渠道進行洽談。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通過現場、電子郵箱等方式接收報名。根據崗位條件要求,對報名人員信息進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報名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17時。
2.報名要求:每人只能選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應提交個人簡歷和與招聘崗位條件相關的學歷學位證書等電子版材料或掃描件,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2020年應屆畢業生如尚未獲得學歷學位證書,應提供加蓋公章的成績單或學校開具的證明,還要提供由本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無法如期畢業的應屆畢業生,提供學歷學位證書的時間,可放寬至教育部或各畢業院校公布的學位授予時間)。海外留學歸國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暫不能提供認證書的,可持學歷學位證書報名。
3.資格審查。學校委托招聘崗位所在學院依據崗位條件對照應聘人員提交的相關證明材料電子版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果通過電話通知本人。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取消選聘資格。
(三)測評考核
由河北農業大學組成測評考核組,采取試講、個人介紹、答辯的方式進行,對其學習工作經歷、主持或參與的科研課題和發表的論文論著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價。
1.初試
(1)資格復審。初試前,學校委托招聘崗位所在學院進行資格條件復審,對應聘人員應提供的全部證明材料原件進行核查。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人員取消初試資格。
(2)初試采取試講答辯的方式進行。初試成績實行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
(3)初試組織。初試由招聘崗位所在學院組織,包括考點(含線上平臺)選擇、考場安全、專家評委委派等工作。
2.復試
(1)復試人選確定。原則上依據初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招聘人數與進入復試人選1:3的比例確定復試人選,比例內末位初試總成績并列的都進入復試;達不到1:3比例的,初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的均進入復試。
(2)復試組織。復試由學校選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采取個人介紹和答辯的方式對復試人員進行測評打分,復試成績實行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
總成績合成。復試結束后,按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兩部分計算考試總成績,其中,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分別占40%、60%。計算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3.考核時間和地點(含線上平臺):初試由招聘崗位所在學院確定并通知,復試由學校選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確定并通知。
(四)心理測試、體檢、考察、公示
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心理測試人選。如考試總成績相同,按復試成績高者確定人選。心理測試合格的人員,由河北農業大學人事處統一組織體檢,體檢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體檢合格的,由河北農業大學人事處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心理測試、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
考察合格的,經學校審批確定為擬聘用人選,通過河北農業大學網站(www.hebau.edu.cn)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
(五)聘用
擬聘人選確定后,招聘單位提出聘用意見,填寫《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連同招聘情況報告、擬聘人員名冊及相關證件,按程序報省委組織部(或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理相關審批手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在公開招聘過程中發現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
六、其他事項
本次博士招聘按照報名的實際情況采取分批次實施的組織形式。001-019崗位的招聘工作從招聘公告發布日起,至該招聘崗位所有名額均已確定擬聘人選且公示期滿后結束;020崗位全年定向選聘高層次博士,招聘工作從招聘方案核準日期起,至所有名額均已確定擬聘人選后結束。附件2中的《河北農業大學人才引進辦法》如有變更,始終以河北農業大學官方網站最新公布的內容為準。
本公告由河北農業大學人事處負責解釋。
聯系人:張鵬輝 陳煒
附件:河北農業大學優秀青年人才申報國家優青項目(海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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