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針對遠郊縣(市)經濟發展相對滯后、工資待遇偏低、人才外流問題凸顯的現狀,已啟動“欠發達遠郊縣(市)引才聚才”計劃,優先發展生態農業,并將適合此方面的人才納入“成都人才計劃”,入選者給予100萬元的個人資助。通過建立多種渠道力促各類人才向遠郊縣(市)有序流動,確保欠發達遠郊縣(市)各類人才的優先發展、均衡發展。
針對遠郊縣(市)的發展現狀,目前已修改完善了《成都市鼓勵企業引進急需高層次人才暫行辦法》,突破性提出“雙放”措施放寬企業條件和個人條件,只要是當地重點企業或新興企業,即不作稅收額度要求、不受產業范圍限制,個人條件從“正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放寬到“副高級職稱或碩士學位”,經認定后,可享受安家補貼(3年內每人每月1000元)、財政獎勵和保障服務。對重點企業引進的初中級外來務工人員,由當地政府參照本地務工人員標準,提供社保、醫保、子女入學等基本保障。
結合遠郊縣(市)“興二優一”的產業發展戰略,成都對“成都人才計劃”的入選者給予100萬元的個人資助,并將該計劃向生態農業領域適當傾斜。同時,成都已出臺《成都市現代農業人才支撐計劃實施辦法》,將遠郊縣(市)農業高層次創新人才納入《成都市鼓勵企業引進急需高層次人才暫行辦法》和《成都市引進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實施辦法》適用范圍,鼓勵和支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吸引高層次人才,成都市委組織部將每年安排人才創新項目資助經費(2012年為20萬元),專門用于遠郊縣(市)人才工作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