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2012年全市組織工作會議精神,建立健全村干部競爭激勵機制,進一步優化鄉鎮事業單位人員隊伍結構,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創業,吸引廣大優秀青年參與新農村建設,今年我市將繼續從優秀村(居、社區)干部中招考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圍、職位及數量
(一)招考范圍
從優秀村(居、社區)干部中招考鄉鎮事業單位人員工作,在全市四個縣(特區、區)進行。全市符合報考條件的村(居、社區)干部均可報考。報考人員只能報考本縣(特區、區)職位。
(二)招考職位及數量
本次擬招考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5名。具體招考人數、職位見附表。
二、招考人員條件和資格
(一)基本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有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認真貫徹執行黨在農村的方針、政策,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論素質。
2、熟悉農村工作,具有團結帶領黨員群眾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領導能力。
3、思想解放,求真務實,勤政廉潔,依法辦事,密切聯系群眾,具有良好的思想作風和工作作風。
4、品行端正,忠于職守,樂于奉獻,熱愛基層,服務群眾,工作實績突出,得到群眾公認。
(二)報考資格
1、2010年5月31日以前至今一直擔任村(居、社區)黨組織書記、副書記,村(居、社區)委會主任、副主任職務的村(居、社區)干部;
2、年齡在40周歲以下(即1972年5月及以后出生);
3、具有國家承認的高中或中專及以上學歷,身體健康。
(三)不得報考人員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2、任職期間本村(居、社區)發生重大責任事件受到追究的;
3、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4、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的。
三、招考工作程序
招考工作采取推薦報名、資格審查、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方式
采取個人申請、組織審核推薦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只能選擇填報本縣(特區、區)的一個職位。報考人員應當如實填寫《六盤水市從優秀村(居、社區)干部中招考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并按要求加注鄉鎮(街道)黨委(黨工委)及縣(特區、區)黨委組織部和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意見。如提供虛假信息,將取消報考人員的考試聘用資格,并視情節予以嚴肅處理。
報名時間:2012年5月30日至2012年6月5日。
報名地點:設立4個報名點,報名點均設在各縣(特區、區)黨委組織部。
報名時需攜帶的證照:
1、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6張;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原件、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3、高中學歷的,需同時出具畢業學校所屬的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證明;
4、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
(二)資格審查
1、鄉鎮(街道)黨委(黨工委)審核。
鄉鎮(街道)黨委(黨工委)對照報考條件,對本鄉鎮(街道)報名參加考試的優秀村(居、社區)干部的相關材料、報考資格進行認真審核,提出明確的推薦意見,附報考人員相關資料,報縣(特區、區)黨委組織部、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
2、組織審核。縣(特區、區)黨委組織部、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照報考條件,對推薦報考人員相關資料和報考資格再次進行認真審核后,確定推薦報考人員名單,并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結束后,將報考人員名單及相關材料復印件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三)筆試
計劃招考職位數與報考人數須達到1:3以上比例才能開考。若達不到比例的,則對該職位招考計劃予以取消。職位招考計劃取消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可改報其他職位。報考人員準考證由各縣(特區、區)黨委組織部統一發放。
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2010年6月30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筆試地點由市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確定,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四)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劃定的合格分數線上,根據筆試成績,對照報考條件,按照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對報考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資格復審。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并依次遞補。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通過復審人數低于規定比例的,復審合格人員均可進入面試。無考生通過資格復審的,該職位取消。
(五)面試
按招考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名單。面試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統一時間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面試后,按筆試、面試各占50%的比例,計算報考人員考試綜合成績。涉及各項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六)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計劃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并列(第一名)的,筆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下一環節。市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貴州省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體檢合格人員列入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縣(特區、區)黨委組織部、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并在通過面試人員中按職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行體檢或考察。
(七)公示和聘用
市招考領導小組根據體檢、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選確定后,在市級新聞媒體和所在鄉鎮(街道)、村(居、社區)公示7天,公示期滿,無反映或反映情況經調查不影響聘用的,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發同意聘用人員名單,由招考鄉鎮填寫《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審批表》報縣(特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且該職位不再遞補。
四、聘用方式和待遇
新聘用的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由縣(特區、區)黨委組織部、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辦理聘用手續;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并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新聘用的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按國家有關政策辦法執行。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市招考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附2:報名推薦表(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