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2.4 員工福利
《勞動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實施,經過這幾年的時間,西南地區的農業企業開始逐步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給員工提供各種福利。調查數據顯示,西南地區超過60%的企業與求職者簽訂了勞動合同,部分企業目前簽訂的仍然為用工協議。農業類型企業的從業人員多為來自農村,近年來國家對農村的各種政策逐步加快,農村也開始享受到越來越多的優厚政策,如農村社保,農村醫保等等。由于農村醫保的繳納標準大大低于城鎮居民的醫保繳納,因此部分本行業從業人員不愿意按照城鎮居民購買各類社保。而國家規定,只要簽訂了勞動合同,企業就應該給員工繳納社保。目前因為農村、城鎮社保的繳納不明確及全國暫時未聯網所帶來的問題不僅是企業在今后一段時間需要面對的,也是國家亟需要解決的。
除了上述的國家規定需要給員工的福利外,30%的企業給員工買了意外險,20%的企業在員工生日及過年過節均會給予慰問。在工作時間及休息日方面,20%的企業執行五天工作制,60%的企業執行5.5天或6天工作制,員工加班可享受到加班補貼。由于農業是一個特殊行業,季節性較強。80%的農業企業員工均可享受到“帶薪年假”,這個帶薪年假一般都與春節連在一起的,大部分農業類型企業春節放假時間基本在半個月左右。
雖然西南地區農業企業在福利待遇方面較去年有了提高,但是本地區農業發展水平仍然比較落后,企業發展水平也不一,除了部分走上正軌的企業,剩余的農業合作社,創業概念中的企業,各個體戶的發展水平仍然不高,作坊式的企業仍占據了很大一部分。目前這部分企業中的勞動合同簽訂,員工福利及待遇要遜色一些,很多事情基本上都是老板一人說了算,企業發展的很多程序尚未形成制度,他們只把求職者作為生產線的一個環節,尚未認識到企業員工也是其一種資源,一種重要的資源。
《2011西南地區農業領域招聘求職報告》參見:http://www.88888263.com/2011Repor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