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樂山市及各區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據西南農業人才網了解,本次樂山市及各區縣農業林業相關單位將招聘100名農業、畜牧、林業等相關類相關專業人員,現將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詳見本公告附件1。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對象和范圍
符合職位要求的2025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和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25年高校應屆畢業生應當于2025年7月31日前畢業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其他人員應當在面試資格審查截止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或不得聘用,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崗位要求“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指截止2025年3月11日(報名第一日),累計在基層工作的時間已滿兩周年,詳見附件《報考須知》。
(二)招聘條件
1.應聘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身體健康,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樂山市2025年上半年公開考試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樂山市2025年上半年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附件1、附件2,以下簡稱《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其中,對于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齡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4年3月11日以后出生)。
要求職業(執業)資格(含專業技術資格)的崗位,職業(執業)資格(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但尚未取得資格證書的應聘人員可報考,但須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資格證書的不得聘用,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2.不得報考情形:
(1)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人員;
(2)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4)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其他政策法規明確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失信人員。
(6)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四川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人員;
(7)尚處于國家和我省規定的最低服務期和試用期內的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
(8)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