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報到證?
報到證,全稱為“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由教育部印制,省級高校畢業生就業管理部門單獨簽發。列入國家就業計劃的畢業生才能持有的有效報到證件。用人單位以報到證為依據接收安排畢業生的工作。報到證為一式兩聯(正本和副本),正本為藍色由畢業生持有,到單位報到時交給單位;副本為白色一般由學校負責放進畢業生的檔案。
2.報到證有什么作用?
報到證是到接收單位報到的憑證,它證明持證的畢業生是納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的學生,畢業生憑報到證及其它有關材料辦理戶口和人事檔案等手續,也是人才服務機構存檔的證明。
3.遺失報到證怎么辦?
畢業生畢業當年報到證遺失的,經由畢業生本人書面說明原因,畢業生所在院系出具意見后,學生處就業指導中心可為其向省就業指導中心申請補辦報到證,須在報到證備注欄內注明“原報到證丟失,補辦”字樣。畢業生在畢業后一年后遺失或發現檔案中無報到證的,不予補辦,但學生可以提出開具證明的申請,由學生處就業指導中心向省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申請辦理《遺失報到證的證明》。
4.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需持:就業報到證、畢業證、學位證、戶口遷移證、黨(團)關系介紹信、畢業生個人檔案(由校學生處學生檔案室通過機要局郵寄)。
畢業生持以上證件到單位報到后,還要及時辦理落戶手續(由個人或用人單位辦理);關心查詢個人檔案并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5.什么是畢業生的檔案?檔案有什么作用?
畢業生檔案是學生畢業前家庭情況、學習成績、政治思想表現、身體狀況等情況的文字記載材料,是用人單位選拔、聘用畢業生的重要依據。用人單位往往根據畢業生人事檔案中反映的德、能、才以及專業特長,將其安排到適當的工作崗位上。因此,學生畢業后,其檔案能否準確、及時、安全地到達用人單位手中是非常重要的。
6.畢業生檔案內一般包括哪些材料?
畢業生檔案內一般包括:《高校畢業生登記表》;記錄在校期間所學全部課程及實驗、實習、設計、勞動等成績的《學習成績表》;在校期間的一切獎懲材料;入團、入黨志愿書;畢業離校前的體檢表;畢業生報到通知書(白色報到證副本)。
畢業生落實檔案去向的同時應向用人單位或人才交流中心負責檔案的同志確認檔案袋內材料是否齊全,如有錯漏及時與學校學生處學生檔案室聯系。
7.畢業后檔案去向哪里?如何轉寄?
畢業生畢業后的檔案去向有以下幾種情況:①辦理了暫緩就業的畢業生檔案由學校移交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集中保管,期限兩年。②在國企、事業、公務員單位落實就業的,檔案直接寄送到單位的人事部門;在其他性質單位就業并在人才市場或人才交流中心辦理了掛靠的,檔案寄到相關的人才市場或人才交流中心。③申請出國畢業生檔案寄送到生源地人事局。④考研、專升本的畢業生檔案寄送到錄取學校。⑤《報到證》回生源地人事局報到的,畢業生檔案寄送到當地人事局。⑤延長學年的畢業生檔案保留在學校學生檔案室,于學生完成學業時根據具體情況寄出。
8.戶口有什么作用?
辦理“三險一金”(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辦理結婚、身份證遺失、計劃生育證明、未婚證明、失業證明等。
9.如何辦理戶口遷移證?
入學時戶口遷入到學校的畢業生需要遷移戶口的到學校保衛處(行政樓1樓)登記戶口遷出地址,由保衛處辦理《戶口遷移證》。入學時戶口未遷入到學校的畢業生需要遷移戶口的,畢業后憑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簽發的《就業報到證》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的接收證明,便可將戶口由原籍遷至工作單位所在地。
10.畢業生的檔案和戶口是否可以分開?
一般情況下畢業生的檔案及戶口不能分開。但以下特殊情況可以分開:到非生源地工作的畢業生,由于個人原因,需要把戶口遷回生源地的畢業生,經用人單位和生源地戶口管理部門同意,其戶口可以遷回生源地;在同一個城市戶口掛靠到親戚朋友家中的,必須到接收單位(或人才市場)和掛靠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兩者同意后,方可遷到親戚朋友家。
11.黨團組織關系如何辦理轉出?
凡畢業生黨員必須到學校黨委組織部辦理組織關系轉接手續。離校畢業生黨員必須在離校前轉移黨員組織關系。在所在學院登記組織關系轉出單位,由學校黨委組織部開出的組織關系介紹信暫緩就業的畢業生黨員在離校前要填寫相關聯系資料,報所在院系和學校組織部備案。
12.畢業生離校前應辦理哪些離校手續?
畢業生在畢業離校之前,必須完成下列與就業工作有關的事項:
(1)接受畢業教育;
(2)進行身體檢查;
(3)填寫《高等學校畢業生登記表》;
(4)歸還所借圖書資料和所借公物;
(5)歸還在學期間貸款或辦理緩還手續;
(6)交納超標用電費;
(7)上繳借書證和醫療證(應撕下個人相片);
(8)辦理黨團組織關系轉移證明;
(9)領取戶口轉移證明、報到證、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13.勞動合同和協議書有哪些區別和聯系?
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都是具有法律意義的法律文件,兩者緊密相聯,分別簽訂于畢業生就業過程的不同階段。就業協議書與勞動合同都是用人單位錄用畢業生時所訂立的書面協議,但兩者還是有區別的,主要表現在:
(1)法律依據不同:就業協議的依據是1983年3月2日教育部頒布的《高等學校畢業生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和1997年國家教委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而勞動合同則依據于1995年實施的《勞動法》。前者屬于部頒規章,后者屬于國家基本法律,部門規章的法律效力低于國家勞動基本法律。
(2)簽訂內容不同:就業協議書主要是畢業生和單位的工作約定。勞動合同是學生和單位的從事具體工作和享受何種待遇等權利和義務的約定,內容更為具體,勞動權利義務更為明確;
(3)簽訂時間不同:一般來說就業協議書簽訂在先,勞動合同簽訂在后(一般是學生到單位報到后)。如果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就工資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約定,亦可在就業協議書備注條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訂立勞動合同對此內容應予認可;
(4)簽訂目的不同:就業協議書是對畢業生就業基本情況的認定,是確定學生工作意向、用人單位愿意接收、學校編制就業計劃和負責畢業生派遣的依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明確勞動關系中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5)簽訂主體不同:就業協議書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蓋章即具有法律效力,學校簽證后列入就業方案;勞動合同時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協議,學校不是勞動合同的主體,也不是勞動合同的鑒證方。
(6)時效性不同:就業協議的效力始于簽訂之日,終于學生到工作崗位報到之時。就業協議的作用僅限于對學生就業過程的約定,一旦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就業協議的使命也就完成了。就業協議不能替代勞動合同,不是確定勞動關系的憑證。
畢業生就業時必須簽訂《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后,就業協議書同時失效。
協議書與勞動合同的聯系在于:就業協議書主要是畢業生和單位的工作約定。但可以在備注中就服務期、試用期、基本收入、福利、違約金等涉及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就業協議書有關服務期、試用期、基本收入、福利、違約金等,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后,可以作為雙方訂立勞動合同的依據,但這些條款必須有列入勞動合同,在雙方都認可后,正式簽訂勞動合同,才可以繼續生效。
14.勞動合同應包括哪些內容?
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并具備以下條款: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三險一金”具體指什么?是怎么計算的?
“三險一金”是指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叭U一金”是由政府部門頒發實施的社會保險,它帶有強制性。凡“三險一金”規定適用單位,必須無條件執行,它也是使用單位必須承擔的基本社會義務,對勞動者來說,是應當享受的基本權利。
“三險一金”的繳納標準:養老保險金=工資×6%+工資×25.5%;醫療保險金=工資×1%+工資×5.5%;失業保險金=工資×1%+工資×1%;住房公積金=工資×7%+工資×7%。
普通高校畢業生檔案的處理
為適應“市場導向、政府調控、學校推薦、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畢業生就業機制,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擇業期內畢業生檔案、戶口管理和服務工作,各高校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于進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有關問題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2]19號)精神,對畢業生的檔案和戶口采取了多樣靈活的處理方法。畢業生檔案及戶口的處理關系到畢業生的切身利益,是畢業生十分關心的問題,但是在實際應用過程中,部分高校的就業工作人員和部分畢業生對檔案及戶口如何處理并不是十分明了。
針對高校畢業生逐年增加、就業壓力增大的現狀,國家教育部出臺了放寬高校應屆畢業生就業年限,延長畢業生擇業期的政策。
在擇業期內,普通高校畢業生檔案及戶口的處理包括三個方面:一是畢業生在擇業期內已落實就業單位,其檔案及戶口管理的處理;二是擇業期內未落實就業單位的畢業生的檔案及戶口的處理;三是對于升學的畢業生的檔案、戶口的處理。
一、畢業生在擇業期內已落實就業單位的,其檔案和戶口可以根據以下幾種情況分別處理。
1、擇業期內畢業生已落實就業單位,并且單位所在地的地市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批準同意負責其檔案、戶口的管理,在國家教育部統一印制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上有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地市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的公章,即簽訂了正式有效的協議書,畢業生可依據《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飘厴I生就業報到證》辦理派遣手續,將其檔案和戶口轉至單位所在地。
就業單位是中省直單位的,只需有用人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的蓋章,不需要有就業單位所在地的地市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的批準,即可依據《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辦理派遣手續,將其檔案和戶口轉至就業單位。
2、畢業生在擇業期內已就業,但單位所在地的地市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未批準同意接收檔案及戶口管理的處理。
(1)擇業期內畢業生已落實就業單位,但未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而是訂立了《勞動合同》,此時其檔案及戶口與未落實就業單位的處理方式相同。
(2)擇業期內畢業生已落實就業單位,但屬于靈活就業,即在《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上有用人單位同意錄用的公章,而單位所在地的地市級以上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未批準同意接收檔案及戶口的管理,其檔案及戶口處理與未落實就業單位處理方式基本相同。
一般情況下,畢業生的檔案轉寄地和戶口的遷移地是一致的,但畢業生的檔案轉寄地和戶口遷移地也可以不相統一,即在靈活就業時,畢業生的就業單位屬于畢業生入學前戶籍所在地以外的城市,而用人單位因為某種原因需要畢業生的人事檔案,此時,畢業生可與用人單位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并依據《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辦理派遣手續,將其檔案轉寄至用人單位;入學時戶口遷移到學校集體戶上的,可依據《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落戶證明》將其戶口遷移至入學前戶籍所在地。
二、擇業期內未落實就業單位的畢業生,其檔案及戶口的處理。
1、畢業生未就業即畢業生在畢業離校辦理派遣手續時,尚未落實就業單位,沒有用人單位接收,或在規定的擇業期過后,仍未落實就業單位,根據畢業生本人意愿,依據《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飘厴I生就業報到證》將檔案和戶口轉回其生源所在地,即入學前戶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要接收其人事檔案,公安部門要為其辦理落戶手續。
2、對畢業離校時尚未落實就業單位的普通高校畢業生,本人要求人事檔案保留在學校的,學校要按規定在擇業期內進行保管。
3、對畢業離校時尚未落實就業單位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志愿將其檔案及戶口轉入其生源地(即入學前戶籍所在地)以外的城市,并且與該城市的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機構簽訂了人事代理協議或就業代理協議的,可依據《就業代理協議書》或《人事代理協議書》辦理派遣手續,將其檔案及戶口轉入該城市。
三、升學的普通高校畢業生的檔案及戶口的處理。
對于參加專升本考試被錄取和考取研究生的高校畢業生,其檔案及戶口可以做以下處理:
1、對于升學的畢業生,其所考取的學校同意接收檔案及戶口的,畢業生可憑錄取通知書到所畢業學校轉寄檔案及戶口關系;
2、升學的畢業生所考取的學校不接收畢業生的戶口的,畢業生可持錄取通知書將檔案轉寄到所考取的高校,并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落戶證明》將戶口轉回生源地。
另外,還有一種情況,就是畢業生在辦理改派手續后,其檔案及戶口的處理。
畢業生通過“供需見面,雙向選擇”之后,一部分畢業生落實了就業單位,一部分畢業生尚未落實就業單位。極少數已落實就業單位的畢業生由于主客觀原因需改變就業去向;尚未落實就單位的畢業生尋找到就業單位后要重新辦理就業手續;上述畢業生再辦理就業手續通常稱改派。畢業生在擇業期內均可以辦理改派手續。畢業生在辦理改派手續時需提供一下材料。(1)畢業生原來的報到證。(2)原接收單位的退函,用人單位應在退函上說明畢業生改派的原因!霸邮諉挝弧笔侵负灠l在報到證上的、畢業生應去報到的單位,包括用人單位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3)同就業單位新簽訂的就業協議書(從用人單位改派回生源地的可不簽訂就業協議書)。
畢業生在辦理改派手續后,可持重新辦理的報到證辦理檔案關系及戶口,將檔案及戶口轉到改派地。
檔案在個人手中存放的時間不得超過1年,如超過時限會給報考公務員或到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就業帶來諸多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