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從2010年7月1日起正式上調企業最低工資標準
更新時間:2010-06-28 熱度:4433 來自:西南農業人才網
備受關注的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方案已經省政府批準執行。昨天,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向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屬集團公司及中央駐滇企業發出關于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從7月1日起全省執行新的最低工資標準:一、二、三類區的月最低工資標準依次調整為830元、740元、630元;對應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依次調整為8元、7元、6元。據西南農業人才網(
www.88888263.com)了解:昆明市所轄各區(東川區除外)和安寧市為一類區,最低工資標準將從現行的680元上調為830元。
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我省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依照本標準執行)。最低工資標準分為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兩種,其中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的勞動者,計入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報酬,包括按規定應由勞動者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和住房公積金,不包括支付給勞動者的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以及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的勞動者。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提出,全省各地相關勞動保障及監察部門要加強對最低工資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用人單位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的行為,要及時糾正并依法予以處理。
各類區最低工資標準對應表
地區類別 |
月最低工資標準(元/月) |
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元/小時) |
適用地區 |
一類地區 |
830元/月 |
8元/月 |
昆明市所轄各區(東川區除外)和安寧市 |
二類地區 |
740元/月
|
7元/月 |
昆明市所轄各縣及東川區;各州、市政府所在地的市(縣、區)及玉龍縣;其他設市城市 |
三類地區 |
630元/月 |
6元/月 |
其他各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