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工作由市級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根據參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和具體招聘崗位的招聘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筆試總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現場報名的考生不再進行資格復審。
考生在接到資格復審通知后,應持以下材料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相關事宜在攀枝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攀西人才網站發布):
1、《報考信息表》2份(請在四川人事考試網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張貼近期2寸免冠證件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高校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2014屆高校畢業生須提供學生證原件和學校簽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
4、服務期未滿的國家和省項目志愿者報考的,需提供相應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黨委組織部門和政府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政府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團委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政府民政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政府教育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5、在職教師需出具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手續。
6、崗位條件要求的其它證件材料原件、復印件和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原件。
7、進行現場報名的考生不再進行資格復審。
考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證件和證明材料的,取消面試資格;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三)面試
1、面試科目
衛生專業技術崗位、電視播音主持A、B崗位和廣播播音主持崗位面試采用專業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其他崗位面試采用公共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
2、面試人員確定
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缺額,經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后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人員,因面試資格審查、缺考,導致實際開考比例低于3:1的,仍視為有效比例,以實際人數參加面試。
面試人員名單在攀枝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攀枝花人事考試網、攀西人才網公布。
3、面試通知書的領取
通過資格復審的面試考生,憑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領取面試通知書,同時繳納面試考務費每人80元(享受筆試考務費減免的考生,可減免面試考務費),具體時間、地點在攀枝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攀西人才網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4、面試成績公布
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
(四)考試總成績公布
考試總成績于面試結束后及時在攀枝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攀枝花人事考試網、攀西人才網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