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科技部等五部委“關于鼓勵科研項目單位吸納和穩定高校畢業生就業的若干意見”》(國科發財[2009]97號)和學校《關于貫徹執行科技部等五部委“關于鼓勵科研項目單位吸納和穩定高校畢業生就業的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川農大校人發[2009]21號)、《非編制教學輔助人員聘用管理實施辦法》(川農大校人發[2010]2號)等文件精神,學校設置了科研助理崗位,并決定于3月至5月進行2010年第一批科研助理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范圍
原則上是2010年7月31日前畢業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
二、招聘基本條件和要求
1、遵紀守法,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
2、招聘崗位職責、專業、學歷和其他條件要求(詳見附件1)。
三、招聘程序
1、報名:應聘者根據招聘崗位條件要求,如實、準確填寫《四川農業大學科研助理應聘報名表》(附件2),并附學校簽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將應聘材料交到所應聘科研項目主持人所在單位(各單位具體聯系人及聯系方式見附件1)。
報名時間: 2010年3月25日至4月16日。
2、面試:項目主持人自行組織對應聘者的面試考核。
面試時間:2010年4月20日至30日。
3、確定擬聘人員:各項目主持人按照擬聘計劃數,根據考核結果確定擬聘人選,于5月5日前將擬聘人選的相關材料上報人事處,報經主管校領導審核批準后確定為擬聘人員。
4、體檢:擬聘人員需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雅安市人民醫院)體檢。體檢標準按照《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川教函[2004]295號)規定的條件標準執行。體檢費由本人承擔。
5、辦理聘用手續:體檢合格的擬聘人員與科研項目主持人和學校簽訂三方聘用合同。
四、聘用人員待遇
1、聘用人員的工資、校內津貼、社會保險及聘期管理參照《非編制教學輔助人員聘用管理實施辦法》(川農大校人發[2010]2號)規定執行。
2、聘用期限:詳見附件1。
3、在聘期間學校不負責解決住房,按工資和崗位津貼的5%作為住房公積金發放。
4、在聘期間其戶口、檔案可存放在單位所在地或入學前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檔案管理費用自理。
附件:
3、四川農業大學關于貫徹執行《科技部等五部門關于鼓勵科研項目單位吸納和穩定高校畢業生就業的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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